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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2-01-14  点击:[]

各专业(系):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根据陕西省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我校《关于启动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线上教学的通知》相关要求,切实保障我院本科在线教学质量,强化在线教学过程监控,将在线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抓实抓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通过教学巡查、教学评价以及教学反馈等多种形式,对在线课程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课程思政建设等情况,以及课程内容、在线教学的效果和质量等方面进行督查,对开设课程做到全覆盖。

(二)建立运行有效、反馈及时、持续改进的在线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机制,为在线教学工作提供咨询意见,为疫情防控期间教学模式的持续改进提供决策支持。

二、工作内容

(一)教学督导。按照“督教、督学、督管、督改”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院级本科教学督导、专业责任教授在教学巡查中的作用,面向线上教学全过程开展咨询、监督、评价和指导。

1. 教学督导通过分组、分专业进行听评课,以指定课程、随机抽查、随堂听课等多种形式,对在线教学全过程进行监控和评估。

2. 院级教学督导、专业负责教授在开课前对本学院开设课程的课前准备情况,在线教学过程中软硬件工具能否保证运行畅通、视频音频播放清晰,课程的教学进度安排以及师生沟通交流平台是否畅通等进行督查;开课后对课程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学资源应用情况、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督导,做到“开设课程全覆盖”。

(二)学生评教。根据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工作要求,组织学生对在线课程的开课情况、教师的授课情况、学生学习成效等方面进行评教。

(三)教师评学。授课教师对班级学生的到课情况、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进行评价。

(四)反馈机制。各专业负责汇总督导评教、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等相关信息,并向学院通报在线教学过程评估情况,各专业负责向相关课程教师反馈评价结果,做好持续改进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116日前,请各专业提供材料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课清单和材料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授课情况统计表。

(二)117日前,根据教务处和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工作要求,完成长安大学在线学习平台、雨课堂、慕课平台等在线授课平台的后台督导身份确认,确保线上督导可进入相关课程开展质量评价工作。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115

(供稿:杜贞 审核:徐义库 贾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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